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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紫金县公安局 | 2024-07-1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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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金县公安局空缺6名警务辅助人员(看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条件和职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看护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4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在50-85公斤范围内,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3.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色盲,无纹身,无高血压、心绞痛、心梗、心肌缺血、心律失常、脑出血、脑血栓、哮喘等主要疾病史及易于急性发作的疾病;

  5.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役消防员、警察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等人员优先招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看护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县纪委监委办案安全陪护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看护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本招聘公告同时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紫金县公安局公安网页平台、“紫金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紫金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堂(地址: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30号)。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退伍军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双面打印。不得由他人代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紫金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体能测试项目、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紫金县全民健身广场田径场(县委党校侧)。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合成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体能x20%+面试成绩x3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紫金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后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紫金县公安局公安网页平台、“紫金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录用问题的报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及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看护人员)的工资按紫金县公安局辅警工资标准执行,缴交五险、购买意外保险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紫金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钟警官、叶警官;联系电话:0762-7821655)

  附件:

  紫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看护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紫金县公安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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