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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事项公告

河源组工 | 2024-05-1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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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公务员体检公告汇总

  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河源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体检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体检对象。根据省划定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河源监狱职位考生的体检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体检于5月19日至22日分4天进行,当天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请考生密切留意“河源组工”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原报名系统河源考区公告栏,并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在面试结束后2天内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参加5月17日面试且入围体检的考生,于5月19日进行体检;

  2.参加5月18日面试且入围体检的考生,于5月20日进行体检;

  3.参加5月19日面试且入围体检的考生,于5月21日进行体检;

  4.参加5月20日面试且入围体检的考生,于5月22日进行体检。

  02、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特别提醒:凡证件不齐、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03、体检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在抽签及体检过程中如发现有考生使用通讯工具的(未如实上交),一律视为有将本人信息外泄出去的动机或行为,按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二)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及大件随身物品(如背包、斜挎包、手提袋等)。凡不按规定携带大件物品的,一律不准带上运送车辆,如何保管由考生自行解决,遗失后果自负。

  (三)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严格按照指引有序进行体检,服从管理。凡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对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事先服用特殊药物以致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过程中,若考生主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六)考生亲属不得陪同体检。凡发现考生亲属出现在警戒管理区内或进入体检医院干扰、影响医务人员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04、考生离场

  考生体检表经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交回抽签序号牌和背心,领回代保管的通讯工具,经领队同意后,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05、结果公布与复检

  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公布,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生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或进一步检查)和复检。必要时,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限制。

  (一)当日当场复检。当场或当日复检次数一般只进行1次,最多不超过3次。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当日复检时间界定为当日16:30前)

  2.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四个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场复检时间界定为当日12:30前)

  (二)非当日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考单位提交复检的申请。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不予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06、其他事项

  (一)考生填写体检表时,不得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二)考生应知悉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被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和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四)体检时应穿轻便服装(建议穿运动服、平底鞋);不得穿戴金属饰物,以免影响胸部X光项目检查;不得化妆(尤其是佩戴隐形眼镜),以免影响医师对身体状态的判断。

  (五)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1),并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所有体检项目的标准详见附件2-6。

  咨询电话:0762-33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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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体检须知

  2.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4.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5.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6.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2024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kUZjIzE7KqXRpKnX0K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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